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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法宝引证码】CLI.14.4212656 

玉林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玉东新区法规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市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依法规范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优质高效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等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和考核内容,督促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实行“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在不违反法定程序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手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创造最优的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壮大。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玉东新区法规办要组织本部门、本辖区的法制机构人员、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推动政府法律服务关口前移,加大对企业复产复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帮扶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二、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调解服务工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玉东新区法规办要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调研和形势研判,做好政策解读、法律释疑、普法宣传;要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坚持调解优先,引导涉企案件通过调解途径解决,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优势,及时化解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面临的矛盾纠纷;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优势,依法、优先、快速调处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
  三、妥善化解涉疫涉企行政争议。市直各复议机构,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开通企业开工复工行政复议案件立案“绿色通道”,重点做好涉疫情防控、涉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复议案件办理,保证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公开公正办理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制假售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案件处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确保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加大对涉疫涉企复议案件的监督审查力度,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企业或职工合法权益类案件,尤其是行政处罚类、行政许可类等可能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类案件加大审查力度,坚决纠错,为企业返工、复工、正常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开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本市中小微企业遇到日常法律问题时,可以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配备劳动法、经济法等方面专业律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充分利用12348法律咨询热线、网络平台、窗口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公证、调解、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途径,对涉疫情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迅速反馈;对疫情防控引发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五、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援助。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专职律师线上受理、线上解答、线下研判,针对不同企业需求,及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快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对农民工讨薪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要积极与各级财政部门沟通,争取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应对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的民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难等问题。
  六、开展“律企同心”主题公益服务。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发动本地律师,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免费开展法治体检,从复工复产、劳动纠纷处理、经济合同纠纷处理、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帮助企业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为企业提供要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法律帮助,确保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引导律师积极代理中小微企业的涉疫情案件,参与中小微企业疫情非诉法律事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加速办理;对确因疫情造成服务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的小微企业),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缓收服务费用或减少、免除服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七、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执法检查。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玉东新区法规办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规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禁执法越位,杜绝机械执法、粗暴执法,避免采取简单化和“一刀切”的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制止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等行为。
  八、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普法宣传。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玉东新区法规办要结合各地各行业各领域实际,以便利灵活针对性强的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持续及时的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主流媒体、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开展送法到企业、普法到员工、培训到法人,不断提高企业、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提高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疫情防控中突出的法律问题,营造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战的良好氛围,提升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玉东新区法规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服务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难题、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下功夫,以坚决的态度、严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为夺取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附件: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略)
玉林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