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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472015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环政办发〔2023〕2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和驻环江中直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环江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县药安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县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唐  锷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卢善景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树军  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兼)


成  员:谭绿叶  自治县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兼)、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韦学强  自治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  翰  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柳霞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蒙荣抗  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王露妮  自治县民宗局副局长


方国华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  烨  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仁芳  自治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


覃国辉  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莫志鸿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  钠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韦钧翔  自治县林业局副局长


吴杨倩  自治县医保局副局长


莫永祥  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相勉  河池市环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兼)、河池环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三、其他事项


  (一)自治县药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药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树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翰同志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药安委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今后,除药安委主任外,药安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药安委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药安委主任批准后予以更替。


  (二)自治县药安委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药安委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药安委组成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药安委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人员由召集人决定。


  (三)自治县药安委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药安委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药安委汇报工作进度。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