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1926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市监办发〔2020〕42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百色市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百色市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中秋、国庆佳节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确保重点接待宾馆饭店、集体供餐单位和重要活动场所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确保重大活动相关活动场所、超市、商场商店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要求。
  (四)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结合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突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查深查透、及早解决,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重点品种:以米、面、油、肉、蔬菜、水果、饮料、酒类、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月饼等节令性食品、各类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学校食堂、各类宾馆、饭店、餐馆、酒楼、饮食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和食品批发场所、食品超市和集贸市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特别是重点接待宾馆、重要会场和场馆。
  (三)重点环节:以食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
  (四)重点内容:
  1.开展生产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调味品、月饼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2.开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畜禽肉、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月饼等节日食品为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以上活动场所及其周边商场超市、食杂店、便利店、土特产店为重点对象,着重开展销售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同时切实加强对节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等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联系,了解重大活动的地点、规模,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要以活动的举办地,特别是旅游景区(点)及其周边旅游度假消费地为重点区域,以旅游团餐、农家乐、百家宴、地方特色饮食店、地方传统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场所,以重大活动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人员加强监督检查。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禽畜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作河豚鱼、野菜、野果、野蘑菇等食品品种,严查四季豆、海产品等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销售野蜂蜜和自泡酒,严查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违法行为。要把禽肉熟食、烤猪、染色糯米饭等节日食品列为严格监管重点品种。对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禽类熟食等肉制品的要从严监管,强化规范外卖熟肉制品预包装、标签标识管理,明确加工销售单位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内容。对禽肉熟食、月饼等食品要严格防范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以索证索票管理、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为重点环节,加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和小餐饮的监督巡查力度,强化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坚决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工作。
  4.认真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四非”专项行动,加大对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验工作力度,全面排查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格案件查处
  各县(市、区)局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应急值守,妥善处置节日期间突发事件
  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一旦发生紧急、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要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右江区、靖西市、乐业县等重点旅游县(市、区)局要落实好保障措施,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合理膳食。各县(市、区)局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要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群防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信息报送,总结工作成果。为全面掌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局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成效总结、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找寻对策。请各县(市、区)局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以电子版和盖公章扫描版形式报市局餐饮监管科。联系人:冉春秀;电话:0776-2960606,手机:18577665288;电子邮箱:bs-s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