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蒙安委办[2019]15号
- 公布年份:2019.04.30
- 实施日期:2019.04.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蒙安委办[2019]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大型群众性活动将再次出现高峰。当前我县已全面进入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区出现暴雨洪涝的可能性大,另有4~6个台风,对广西影响偏重,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切实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39号)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近期,国内外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也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细抓实,突出抓好“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的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和抓好“五一"节及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増强忧患意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抓细抓实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
二、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五一"节期问群众出行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严厉査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突出旅游景点,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
二是强化旅游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
三是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大型公共活动、车站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各乡(镇)、各部门无论是单位组织还是群众自发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都要按规定进行审批,严格管控,坚决杜绝私自组织大规模群众性活动,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狠抓安全防范,严防各类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应急、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要及时通报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及部位情况,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有关灾害信息。气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建设,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及时下发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协凋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及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
四、结合汛期特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汛期事故灾难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一)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査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受洪灾威胁的矿井尤其是井口标高未高出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预报有强降雨时,受暴雨威胁的矿井必须立即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发生。露采矿山要经常对采场边坡、排土场、周边山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防止滑坡、泥石流事故发生。
(二)尾矿库企业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在线监测并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巡查制度。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上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危化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切实加强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严防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交通、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加大对公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六)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起重机抗风防滑相关措施。
(七)水上交通要加强对重点水域、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采砂船违法作业等违法行为,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八)地质灾害防治要突出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堪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九)其他各类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査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
蒙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