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056
- 制定机关: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快速聚焦: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文字号:北交发〔2021〕21号
- 公布年份:2021.05.19
- 实施日期:2021.05.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交发〔2021〕21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涠洲岛管委会综合管理局,市公路发展服务中心、市交通质监站、局重大项目办、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业主: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21〕31 号)的部署,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局制定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5月19日
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铁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222 号)的要求,为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事故隐患零容忍,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确保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工作措施
(一)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制度和建设标准,推进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及市级监管范围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合同段全面实施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加强考核评价,全面达到平安工地建设合格标准。对平安工地建设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未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推行工程项目“零死亡”平安工地建设。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各工程项目(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含养护施工项目)参建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零死亡”平安工地建设,不断细化各项措施,将“零死亡”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力度,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加快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含养护施工项目)参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情况全面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事前督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是否列入工程概预算,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进行重点督查检查。二是开展事中督查,对在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督查项目是否参保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将投保情况纳入平安工地、信用评价、安全监督等考核督查内容。三是开展事后督查,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时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情况作为督查检查内容。
(四)持续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红线行动。持续开展全市在建公路水运项目质量安全红线行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负责职权范围内相关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行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是红线行动的实施主体,建设单位负管理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各从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并形成常态化,逐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五)集中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以及红线问题台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对策,推出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监管对象对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中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风险内容,组织深入摸排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研判、综合评价,精准摸清重大风险的全要素信息,建立重大风险专项档案,督促企业科学规范制定重大风险管控和处置措施及程序,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工作,科学实施、精准治理,确保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七)抓好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施工安全风险总体评估、专项评估报告的结论建议应用情况。二是 2021 年重点开展专项施工方案落实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压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加强教育培训力度。负有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组织对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单位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培训。项目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开展培训,每半年不少于 1 次。项目施工单位对一线作业人员建立进场实名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对新进场劳务作业人员及时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认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施工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必须开展三级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 2 次。 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动员部署。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动员部署。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跟踪督办。对查找和梳理出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任务、措施和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请各单位于 2021年 12 月 24 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上报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北海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邮箱:bhjtzjz@126.com,电话:0779-2027922)。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