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铁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站前大道二期)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铁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站前大道二期)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北政土〔2022〕54号
根据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征收新圩镇平安山村、白鸠江村的集体土地作为高铁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站前大道二期)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位于白鸠江村石鼓塘组、石仁塘组。四至界址为:东以北流市水利局河流水面、坑塘水面、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南以白鸠江村石仁塘组水田、田坎、白鸠江村石鼓塘组旱地、田坎的土地为界;西以白鸠江村石仁塘组坑塘水面、沟渠、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北以白鸠江村石仁塘组水田、乔木林地、田坎的土地为界。
地块二位于平安山村梁屋组、学田组。四至界址为:东以平安山村梁屋组水田、农村道路、平安山村刘屋组水田、果园、竹林地的土地为界;南以平安山村梁屋组果园、平安山村学田组旱地的土地为界;西以北流市水利局河流水面、果园、乔木林地的土地为界;北以平安山村学田组水田、旱地、果园、沟渠、平安山村梁屋组水田、旱地、农村道路的土地为界。
地块三位于平安山村梁屋组、刘屋组。四至界址为:东以平安山村梁屋组乔木林地土地为界;南以平安山村梁屋组水田、坑塘水面、果园的土地为界;西以平安山村刘屋组果园、竹林地的土地为界;北以平安山村刘屋组果园、平安山村梁屋组竹林地的土地为界。
上述地块一至地块三具体位置以《北流市2022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拟征收的土地面积共5.0837公顷(折合76.2555亩)。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及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0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青苗果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果树竹木及青苗补偿标准(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北政规〔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二)农业人口安置办法按照《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林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玉人社规〔2018〕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
(二)公告发布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四)公告发布之后,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配合征地工作人员进行青苗、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清点工作。
特此公告。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日
北流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果树竹木及青苗补偿标准(2020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