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东县2019年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田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东县2019年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田东县2019年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田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田东县2019年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7〕1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托管场所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整治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周边治安环境,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整治对象
辖区内校园和校外托管机构。
三、整治主要内容
按照《百色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百政办发〔2016〕107号)、《百色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细则》(百教〔2016〕13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开展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
(一)合法经营、食品安全状况。校园商店、校外托管机构执证合法经营情况;检查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及周边人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执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审验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许可证办理情况,厨房设施设备等是否达到食品安全的要求。(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是否制定接送学生管理制度,托管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学生日常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三)安全防范工作。校园及校外托管机构的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及周边治安整治,校外托管场所周边重点人员(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肇事人员的排查及稳控工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四)消防安全。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及周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合格证办理情况。(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五)卫生安全。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用餐、卫生间等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卫生消毒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健康证办理、卫生合格证办理情况等。(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六)场所建筑安全。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房屋质量安全状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15日至18日)
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9日至5月25日)
各联席单位要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能,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工作的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场所要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对本校(园、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提升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能力。
(三)督查整改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
各联席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日常监管,同时还要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加强工作督查;对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部门、学校和校外托管场所要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场所,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要求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达到安全要求的,要引入退出机制。县人民政府将于6月下旬组织督查组,对全县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蒙巍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黄忠义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李政良县教育局副局长
岑忠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诗航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陶国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龚文迁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从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大队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政良同志兼任,具体事务由教育局安稳办负责协调联络,联络员:凌吉,联系电话5229322,18007863356。
六、整治分组
各乡镇由当地政府和中心校组成督查组,负责检查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的托管场所;县城区由县校园及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共分成4个小组,检查范围和人员安排下:
第一组:
组长: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李政良;
成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碧红、县消防大队教导员韦崇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黄美芬。
检查范围:油城学校、城北小学周边区域。
车辆安排:由县教育局负责。
第二组:
组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罗彬;
成员:县公安局黄省才、县教育局凌吉、县住建局王飞。
检查范围: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周边区域。
车辆安排: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第三组:
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黄诗航;
成员:县住建局卢文、县教育局农珍、县公安局黄正仕。
检查范围:中山小学、合恒小学、靖逸小学周边区域。
车辆安排: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第四组:
组长:县住建局分管领导陶国学;
成员:县消防中队李志伟、县教育局冷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秋女。
检查范围:城东小学、甲逢小学周边区域。
车辆安排:由县住建局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内的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负总责,将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防范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按照职责进行安全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地方政府和部门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以及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导致发生的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能加强对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同时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宣传狠抓校园及校外托管场所安全防范的措施和成效。对整治效果显著的单位、部门,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场所,要给予通报表扬;同时也曝光整治工作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园和校外托管场所,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重大情况和紧急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活动书面总结,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229322,电子邮箱:tdxjyja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