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发文字号:桂农机办[2018]236号
- 公布年份:2018.09.26
- 实施日期:2018.09.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的通知
桂农机办[2018]236号
根据自治区农机局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安排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化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对象
项目试点县(市、区)。
三、督查内容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办理补助手续是否规范。
四、督查方式
采取自查自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
五、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崇左市、百色市)
组长:黄汉全成员:洪一声、黄菊芳、何波涛
第二组(负责桂林市、贺州市)
组长:范军灿成员:刘小娇、黄严
第三组(负责柳州市、来宾市)
组长:黄荣忠成员:覃勇、罗昭燕
第四组(负责南宁市、河池市)
组长:黄晓斌成员:李秀姣、农增韧、莫清贵
第五组:(负责贵港市、玉林市)
组长:刁其朗成员:陈雷明、庞少欢、黄建宁
六、工作要求
(一)2018年11月10日前,请各项目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准确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提纲(见附件3)形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并盖章上交督查组。收集整理相关资金使用佐证材料(合同、补助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方案等),为迎接督查做好准备。
(二)项目督查组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计财)、科教质量处及直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督查小组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资金使用督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和督查情况总结交至局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农机化项目资金分配表(略)
2.2018年甘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督查情况记录表(略)
3.2018年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撰写提纲(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