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58993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的通知


桂农机办[2018]236号


  根据自治区农机局2018年部门预算,2018年安排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化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优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融资贴息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8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确定。

  二、督查对象

  项目试点县(市、区)。

  三、督查内容

  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办理补助手续是否规范。

  四、督查方式

  采取自查自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

  五、督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崇左市、百色市)

  组长:黄汉全成员:洪一声、黄菊芳、何波涛

  第二组(负责桂林市、贺州市)

  组长:范军灿成员:刘小娇、黄严

  第三组(负责柳州市、来宾市)

  组长:黄荣忠成员:覃勇、罗昭燕

  第四组(负责南宁市、河池市)

  组长:黄晓斌成员:李秀姣、农增韧、莫清贵

  第五组:(负责贵港市、玉林市)

  组长:刁其朗成员:陈雷明、庞少欢、黄建宁

  六、工作要求

  (一)2018年11月10日前,请各项目县(市、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准确掌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提纲(见附件3)形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并盖章上交督查组。收集整理相关资金使用佐证材料(合同、补助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方案等),为迎接督查做好准备。

  (二)项目督查组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计财)、科教质量处及直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督查小组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资金使用督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和督查情况总结交至局办公室。

  附件:1.2018年农机化项目资金分配表(略)

  2.2018年甘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督查情况记录表(略)

  3.2018年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撰写提纲(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