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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林业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全力做好“五一”期间林区维稳安保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41934 

南宁市林业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林业局全力做好“五一”期间林区维稳安保和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林发〔2019〕36号


各县(区)、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全力做好“五一"期间林区维稳安保工作的通知》(桂林安发〔2019〕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做好“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零报告"制度,每日14时前将各辖区内林区社会稳定情况和林业安全生产情况报送至市林业局值班室,联系方式:0771-3488237(兼传真)。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全力做好“五一"期间林区维稳安保工作的通知(桂林安发〔2019〕4号)(略)

  2.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五一"节日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略)

  3.南宁市林业局2019年“五一"期间值班表(略)


南宁市林业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