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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39218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

鹿政办发〔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31日


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10号)精神,为确保我县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我县大宗农产品因各类不利因素引发的滞销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保持农业产业稳定,更好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明确我县大宗农产品应急销售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在我县大宗农产品出现部分或大部分滞销时,能够快速联动应急,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减少农业产业和农民收入的损失,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桔柑类产品。

  3.我县未列入本预案的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当出现较大面积的滞销卖难时,应参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由相关召集人和专责小组参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牵头进行应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县、乡镇二级分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二、组织机构

  建立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协助分管农村农村工作的副主任及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贸局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贸局、县供销联社分管领导任副召集人;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7个专责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预警监测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县科工贸局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县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对接区内外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在各类信息平台积极发布相关待销产品信息;组织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县委网信办牵头,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参与,负责根据各专责小组工作需要,研究落实有关大宗农产品的促销经费、促销补贴,指导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七)现场组织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辖区分别牵头,县委农办、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等单位参与。落实联席会议的相关精神,完善相关机制制度;根据各专责小组的部署,完成相关工作的组织及落实;组织各村做好采摘、装运、交通协调及防疫等工作。

  三、响应机制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全县该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2个(含)乡(镇)以上的,可以启动销售应急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由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四、分类处置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组织相关企业、本地经纪人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相应生产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3.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4.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5.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6.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参加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乡镇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路、业务。

  3.组织在县内外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工作报道,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生产基地和经纪人可以及时掌握信息,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质量安全事件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组织参加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负面舆论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组织参加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抓好自治区、柳州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制定的处置工作方案,县财政局牵头提出相关资金筹措安排方案并实施。

  2.根据事态落实促销活动及经费。

  3.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4.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总量调控,对该品类产品调优品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品质品牌。

  5.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全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乡镇、相关部门的作用,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大本地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宣传和区外市场开拓,提升市场吸引力和占有率。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文件要求,县交通局协助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沟通,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联席会议推送的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同时加强对本县经营实体销售网点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组织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推送至生产基地及经纪人,指导其及时调整销售节点、渠道及区域,确保产销通畅。

  (四)人才保障。坚持营销经纪人本土化理念,针对当前国内农产品销售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的现状,整合政策和资金,按“专营销、拓市场、上规模"原则,培育出一批精英营销经纪团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的全产业链带头人,通过控产能、调品种、提利润,提升土地的产出价值,促进生产阶段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不利因素的能力。积极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31日印发

  关联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31日

  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预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10号)精神,为确保我县大宗农产品正常销售和价格基本稳定,做好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我县大宗农产品因各类不利因素引发的滞销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农民经济损失,保持农业产业稳定,更好促进乡村振兴,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明确我县大宗农产品应急销售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响应机制、处置类别和工作措施,在我县大宗农产品出现部分或大部分滞销时,能够快速联动应急,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减少农业产业和农民收入的损失,助力乡村振兴。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2.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桔柑类产品。

  3.我县未列入本预案的规模化种植的农产品,当出现较大面积的滞销卖难时,应参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由相关召集人和专责小组参照本方案职责分工牵头进行应急处理。

  (三)工作要求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农民自救"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善县、乡镇二级分级响应机制,做到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

  二、组织机构

  建立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协助分管农村农村工作的副主任及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贸局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贸局、县供销联社分管领导任副召集人;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7个专责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预警监测组。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大宗农产品生产调度、市场监测、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等工作;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根据情况启动预警机制,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二)销售流通组。由县科工贸局牵头,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等单位参与,负责做好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通过建设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仓储设施等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和促销等活动,推动县内外采购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个人等形成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对接区内外大型电商平台,推动网上销售大宗农产品;指导、推动做好大宗农产品出口工作;在各类信息平台积极发布相关待销产品信息;组织开展工会福利采购、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相关群体参与各类大宗农产品促销活动;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三)物流保障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物流保障,落实好有关大宗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物流受阻或中断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四)质量品控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市场监管,依法追究、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质量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五)舆论宣传组。由县委网信办牵头,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与,负责加强大宗农产品销售舆情监控,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根据大宗农产品销售情况,指导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开展促销公益宣传;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负面舆论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六)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等单位参与,负责根据各专责小组工作需要,研究落实有关大宗农产品的促销经费、促销补贴,指导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奖励或补贴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大宗农产品因产销价格倒置等因素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

  (七)现场组织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辖区分别牵头,县委农办、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等单位参与。落实联席会议的相关精神,完善相关机制制度;根据各专责小组的部署,完成相关工作的组织及落实;组织各村做好采摘、装运、交通协调及防疫等工作。

  三、响应机制

  (一)响应条件。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全县该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2个(含)乡(镇)以上的,可以启动销售应急预案。

  (二)处置程序。大宗农产品销售问题处置流程:启动预警机制—确定处置类别—开展处置工作—报告处置结果。由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及时对农产品滞销形势作出综合评估,启动预警机制,根据滞销原因、产品数量、影响区域、紧急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召集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处置类别,由相应专责小组牵头启动预案,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四、分类处置

  (一)因产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预警监测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产销信息不对称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组织相关企业、本地经纪人到主销地开展推介销售。组织动员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与相应生产主体开展产销对接活动。

  3.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4.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5.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6.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二)因季节性滞销、自然灾害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销售流通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季节性滞销和自然灾害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促销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有针对性地发布销售信息、进行品牌宣传。

  3.根据事态组织参加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减灾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三)因物流受阻或中断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物流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物流受阻或中断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事态及时开通临时物流“绿色通道"、替代线路。根据事态组织有关乡镇或部门抢修、打通、恢复受阻或中断的物流通道、线路、业务。

  3.组织在县内外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开展相关工作报道,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生产基地和经纪人可以及时掌握信息,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4.根据事态组织开展爱心采购、公益采购,组织工青妇、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开展集采集配促销活动。

  5.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物流补贴。

  6.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7.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四)因质量安全事件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质量品控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质量安全事件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规定,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组织参加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五)因负面舆论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舆论宣传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了解负面舆论情况、原因、涉及区域、涉及品类、滞销状况,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应对措施、责任分工、资金安排等。

  2.迅速组织权威机构开展负面舆论涉及产品的调查和综合评估,理清涉及区域、品类,控制事件影响范围,避免影响其他区域、其他品类。

  3.根据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主流媒体、电商媒体、公共信息平台等发布调查情况、进行专家解读等,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避免事态扩大。

  4.根据事态组织新闻发布会、通风会、说明会,发布调查及处理情况权威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组织参加区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开展直播推介活动。

  6.根据事态落实应急促销经费和促销、采购补贴。

  7.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8.抓好自治区、柳州市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六)因产销价格倒置导致的滞销卖难问题。由资金保障组牵头,其他专责小组配合处置。

  1.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制定的处置工作方案,县财政局牵头提出相关资金筹措安排方案并实施。

  2.根据事态落实促销活动及经费。

  3.做好外地客商、经纪人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工作。

  4.实行大宗农产品供给总量调控,对该品类产品调优品种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提升品质品牌。

  5.抓好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大宗农产品销售应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精神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联席会议牵头负责全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联席会议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分类处置。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大宗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处置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乡镇、相关部门的作用,根据分级响应要求落实人、财、物,确保处置工作高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统筹,出现大宗农产品滞销时,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应急促销。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根据促销情况,及时研究启动促销补贴。县科工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大本地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宣传和区外市场开拓,提升市场吸引力和占有率。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文件要求,县交通局协助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沟通,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销售流通便捷顺畅。

  (三)信息保障。联席会议预警监测组建立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推送机制,根据自治区、柳州市联席会议推送的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同时加强对本县经营实体销售网点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组织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推送至生产基地及经纪人,指导其及时调整销售节点、渠道及区域,确保产销通畅。

  (四)人才保障。坚持营销经纪人本土化理念,针对当前国内农产品销售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的现状,整合政策和资金,按“专营销、拓市场、上规模"原则,培育出一批精英营销经纪团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的全产业链带头人,通过控产能、调品种、提利润,提升土地的产出价值,促进生产阶段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不利因素的能力。积极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电商经营主体等纳入应急销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