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岑溪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人民群众,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行为,自治区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梧州市局下发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不折不扣执行。执行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要求如下:
一、实行弹性上班制度
节假日期间,对于公民因出国、考试、升学、奔丧以及紧急商务活动等紧急事态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市局户政部门联动配合开通绿色通道办理。
二、办理居民身份证“只跑一次"
申请人属于首次办证的,按有关规定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属于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经比对人像或指纹,能确认为同一人的,予以办理;不能当场确认为同一人的,要求申请人出示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经核验无误后,予以办理。
三、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实行立等可取
居民办理身份证后在领取新证前如急需用证的可以直接到市局办证大厅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免去群众来回奔波的烦恼,节约群众的办证时间。
四、着力破解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堵点问题
在全市户籍窗口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备案、确认等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凡能被其他材料替代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凡在人口系统中能明确反映其亲属关系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凡是由申请人提交证明原件,各户籍窗口当场扫描原件或自行复印,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复印件。
五、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
户政部门及派出所全体民警、协警要加强对户籍业务知识的学习及操作技能的训练,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服务。
六、加强宣传引导
户政部门及各派出所要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板报、告示等方式加大户籍政策及便民措施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都知晓我们的政策及便民措施,从而为他们提供便捷、轻松的办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