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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浦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612074 

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浦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浦政办通[202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直线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浦北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长:林家森副县长

  副组长:郑大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农恒参县公安局副局长

  陆建松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组员:宋美燕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兼)

  傅德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海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宁乾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民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梁君铭县商务局副局长

  梁宗德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谢树琛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龙海燕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树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题会议制度,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