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辖区各镇人民政府,区科商工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海洋局,铁山港海事处,铁山港海警工作站:
《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20日
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我区涉渔船舶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我区涉渔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强化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提升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作业能力,减少渔船安全生产隐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专项行动安排
——集中排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1日前
全面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于3月20日前出台一系列工作细案(计划)并全面启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在册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渔港以及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管,从严从重整治渔船涉旅、涉运涉渡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对造船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加强涉渔安全生产设备质量把关。
——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5月1日前
从严从细持续整治渔业安全生产,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落实渔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渔业安全监管力量配置,保障渔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健全渔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常态化监管措施,基本形成高效协同的多级、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阶段:整改提升阶段结束以后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通力协作,不断完善优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守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的社会大局平安和谐稳定。
三、专项行动主要措施
(一)加强在册渔船安全生产监管
1.从严开展渔船适航性排查整治。加大对渔船证书证件、配员配备的排查力度,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证书过期、无证作业、违规配员,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擅自关闭或破坏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渔船适航条件的监管,严厉打击渔船安全条件不适航和超航区作业等行为,重点检查船龄长的老旧木质渔船以及非法改装、改造、加装设备设施的渔船。
牵头单位:区海洋局、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铁山港海警工作站,铁山港海事处
2.从严开展渔船执法监管。加大海上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渔业捕捞行为;加大对渔船非法载客的查处力度,防止利用渔船偷渡或者非法旅游;加强对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的检查督查,强化四项制度(编队跟帮生产、安全员配备、值班瞭望、点验点名)落实,确保渔船的生产作业安全。
牵头单位:区海洋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铁山港海警工作站,铁山港海事处
3.从严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加强对在册渔业船舶的检查检验及其处罚力度,严把渔船适航检验关,对擅自改变船体结构、作业方式、主机功率和消防、救生、通导等设备、号灯、号型不符规定及标识不清的渔船,责令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渔船船主,由船检机构将线索移交给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牵头单位:区海洋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
(二)加强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乡镇管理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乡镇船舶进出港报备。加大对涉渔乡镇管理船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督促抓好渔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严格开展对涉渔乡镇船舶的船舶安全技术最低标准、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的检验。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扣押涉渔“三无"船舶,及时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和拆解销毁工作。
牵头单位: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海洋局,铁山港区海警工作站
(三)加强渔港安全监管。确保渔港安全设施配备合理有效,重点检查渔港消防、救生、防污染、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配备,渔港水域船泊秩序,渔港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设置和安全操作规范。严厉整治渔港安全监管问题,严格督促渔港管理部门对渔港内管理混乱、港池船舶停泊零乱、安全设备不齐、为不适航船舶提供服务等问题进行整改落实,问题严重的对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海洋局
(四)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管。
1.从严开展渔业船员适任检查。严格核查渔业船员持证情况,严厉打击船员持证等级不符、无证上岗、人证不符、配员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按照《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实施记分。
牵头单位:区海洋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铁山港海警工作站,铁山港海事处
2.加强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强化针对渔业从业人员(包括从事捕捞、养殖生产等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安全警示教育力度,夯实船东、船长、养殖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增强渔民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提升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科学应对突发险情能力。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区海洋局
(五)从严从重整治渔船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休闲渔业"、“海上游"、“渔家乐"等新兴涉水旅游项目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涉渔船舶非法从事休闲渔业等行为。
牵头单位:各镇政府,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海洋局,铁山港海事处
(六)从严从重整治渔船涉运涉渡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全区可上下客货渔船停泊点、渔港码头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涉渔船舶非法营运和渡运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渔船非法载客载货现象。
牵头单位:区海洋局,铁山港海事处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七)依法依规对造船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加大对全区船舶修造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对涉嫌非法修造船舶、非法改造船舶的船舶修造企业,由区科技商务与工信局将有关情况通报,并在资金、项目申报等扶持政策方面严格控制;由各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牵头单位:区科商工信局,各镇政府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海洋局
(八)加强涉渔安全生产设备质量把关。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生产(服务)企业认可管理,把好渔船船用安全设施配备关。围绕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对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筏、灭火器等渔船救生、消防器材质量监管,强化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深挖售假源头和违法销售网络,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渔用市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各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包括公司、协会、渔船合作社等)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协调联动。区海洋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服务保障、情况交流等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各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督考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五、其他
各镇政府及各有关单位于5月3日前将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区海洋局(吴富松,联系电话0779-8702395,邮箱:bh870239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