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百色市人民医院等3家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验收合格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8053668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桂卫艾防发〔2024〕4号
- 公布年份:2024.12.04
- 实施日期:2024.12.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百色市人民医院等3家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验收合格的通知
桂卫艾防发〔2024〕4号
百色市人民医院、隆林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来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验收申请收悉。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经有国家级专家参加的自治区级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专家组现场验收并报我委同意,认为百色市人民医院、隆林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的要求,验收合格。请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规范,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