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防区政办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驻区各单位:
《防城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20年3月20日
防城区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1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任务的通知》(桂粮安考核办发〔2020〕3号)文件以及《防城港市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精神,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确保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完成今年粮食生产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0年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2020年我区粮食生产任务为:粮食种植面积361800亩,粮食总产量94420吨。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30650亩,产量67859吨;早稻种植面积84285亩。
二、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切实履行粮食安全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战略,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当前特别要加强早稻生产,今年的任务特别单列了早稻种植面积,各地要采取措施扭转双改单现象,多种早稻。
(二)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属地责任。我区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下达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分解下达到村,落实到农户、地块,层层分解,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以村为基础,统计到户,详细统计各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三)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抓好示范推动。抓好稻谷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种粮补贴等中央、自治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稳定早稻种植面积。宣传落实好弃耕抛荒地超过2年(含2年)的,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其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政策。我区要建设3个以上连片100亩早稻示范片。各乡(镇)、街道至少要发展1个连片50亩以上早稻示范点。对不能种植水稻的耕地,改种玉米、红薯、豆类等杂粮,千方百计保障粮食种植面积。
(四)劝耕摧耕,发动群众抓好春季粮食生产。充分利用疫情期间在家农民人多的有利条件,发动农民及返乡农民工积极投身粮食生产,发展玉米、红薯、豆类等小杂粮,减少耕地撂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春耕生产,营造春耕春种氛围。
(五)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水稻+"绿色产业。大力发展“早稻+晚稻+马玲薯(糯玉米、蔬菜)"、“中稻+红薯"水旱轮作等模式,调整粮食种植结构,提高种粮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解决农民种粮效益差的问题。提高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带动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
(六)推进土地流转,大力培育新型种粮主体。加大对种粮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培育种粮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每个村要建设1个以上种粮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户将撂荒土地向农业企业、合作社、种粮大户流转,走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的路子。对季节性撂荒和常年撂荒耕地,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下,鼓励乡、村两级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
(七)加强技术服务和农资保障工作。要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及防治工作,强化草地贪夜蛾、“两迁害虫"、水稻矮缩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及时开展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整顿,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块并大块"整合土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争取部门支持,改善生产条件,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二)强化工作督导。要加强春耕生产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春耕生产;抓好生产信息调度,对工作进度慢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促进工作推进。
(三)严格绩效考核。将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农业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与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建立问责机制,对面积和产量下降的将约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四)加强协调沟通,做到应统尽统。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和区统计局的协调沟通,指导各乡(镇)、街道应种尽种、宜种全种,扩大复种指数,发展粮食作物间套种,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加强数据填报工作,做到不少统、不漏统,应统尽统,确保粮食生产调度数据按时上报。2020年3月24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辖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的目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2)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770-2220868,邮箱:fc3282241@163.com;2020年4月24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要将各乡(镇)、街道早稻播种面积具体地块图斑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