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政协贵港市港南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议案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929066
- 制定机关: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港南交函〔2024〕33号
- 公布年份:2024.06.19
- 实施日期:2024.06.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政协贵港市港南区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5号议案的答复
港南交函〔2024〕33号
张孝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矿产资源货运交通安全的建议"的议案(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赞同你提出的推进建设省道 S207 木格至浦北寨圩二级路(木梓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协调上级部门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
二、我局将加强与交警二大队及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港南大队的联勤联动,持续加强木梓辖区道路货车超载的打击力度,同时组织道路业主部门推进木梓辖区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