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国土资办[2017]11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
现将《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桂林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17年4月10日21时许,在南宁市江南区绕城高速公路高岭服务区往玉洞方向约1.2公里处,发生3辆大货车和1辆小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1人受伤。接到事故报告后,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置善后,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强化全区各类安全防范;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和生产安全大检查,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及市安委〔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局定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以及市委赵乐秦书记、周家斌市长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各矿业权人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各有关矿业权人(包括矿山企业和探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抓隐患排查整改,将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牵头部门:各矿业权人,各县局、分局负责通知辖区范围矿业权人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公共安全领域检查
检查驾驶员驾驶违规记录,查处酒驾、违规超速和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检查本系统内各部门防火、防盗、防泄密的薄弱环节,加强开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各有关部门)
(三)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
结合矿产督察和日常巡查等工作,对辖区范围矿山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采矿权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采矿,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从事采矿活动,有无超层越界、超生产规模开采等行为。(牵头部门:矿产开发管理;配合部门:执法监察)
(四)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按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通过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市国土资字〔2017〕55号及市国土资字〔2017〕56号要求,做好尾矿库专项治理及打击非法采石采砂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执法监察;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
(五)做好汛期地灾防治、隐患点巡查等工作
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进一步检查督促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灾隐患点巡查、地灾防治宣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及矿山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牵头部门:地质环境管理;配合部门:矿产开发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对于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相关单位和矿业权人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成效,促使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改善。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县局、分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报市局矿管科,邮箱glgtjkgk@163.com。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即日起至6月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各县局、分局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各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加大宣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矿山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防止大检查工作走过场。
(五)认真总结,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相关单位和矿业权人要认真总结开展工作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同时做好日常巡查、排查等工作台账,落实巡查、抄告报告制度。各县局、分局的将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报告于6月5日前上报市局矿管科,邮箱glgtjkgk@163.com。
四、督导检查
市局将组成由易云初副局长、王志军副调研员分别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两个督查小组于5月22-27日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大检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各县局、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非法勘查、开采行为查处情况、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及地灾隐患点巡查、排查等相关工作的记录表、照片、案卷、总结等台账资料,实地察看矿山企业、地灾隐患点治理,确保安全工作部署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督查组成员及分工见附表)
附表:督查组成员及分工表
附表
督查组成员及分工表
分组 | 姓名 | 职务 | 检查督查县(区) | |
第一组 | 组长 | 易云初 | 副局长 | 象山区、雁山区、阳朔县、荔浦县、平乐县、恭城县、永福县、临桂区 |
成员 | 郭泽新 | 科长 | ||
彭应和 | 科长 | |||
苏用明 | 科长 | |||
王建勇 | 副主任 | |||
陈有大 | 科员 | |||
第二组 | 组长 | 王志军 | 副调研员 | 叠彩区、秀峰区、灵川县、 兴安县、全州县、灌阳县、资源县、龙胜县 |
各组督查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