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331026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公布年份:2020.12.31
- 实施日期:2020.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20〕7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强监管严执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20〕72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