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9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先进集体的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12.4157881
扶绥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19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先进集体的决定
扶政发[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促进了全县林业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渠黎镇人民政府、昌平乡人民政府、东罗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2019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美丽扶绥再立新功。各乡镇、各部门要向受表扬的单位学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
扶绥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