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北海爱尔眼科医院等2家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结果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660968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字号:桂卫函〔2024〕284号
- 公布年份:2024.07.12
- 实施日期:2024.07.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北海爱尔眼科医院等2家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结果的批复
桂卫函〔2024〕284号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
报来《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的请示》(北卫报〔2024〕90号)收悉。根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北海爱尔眼科医院、北海安琪妇产医院等2家艾滋病检测点资格认定验收合格。请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规范,认真做好艾滋病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质量。
附件: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艾滋病检测点验收合格名单
序号 | 县区 | 单位名称 | 申请实验室 类型 | 验收结果 |
1 | 海城区 | 北海爱尔眼科医院 | 检测点 | 合格 |
2 | 海城区 | 北海安琪妇产医院 | 检测点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