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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柳州裕信方盛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驾驶舱总成和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函

【法宝引证码】CLI.15.387569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柳州裕信方盛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驾驶舱总成和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1404号)


柳州市经济委员会:
  报来《关于核准柳州裕信方盛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驾驶舱总成和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请示》(柳经报〔2009〕1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发改令〔200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柳州裕信方盛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驾驶舱总成和饰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核准。
  二、项目主要内容:在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现有厂区内,改造现有厂房及汽车饰件生产线,其中新增模块装配生产线、注塑机、成型机等设备;新增年产汽车驾驶舱模块2万套,汽车顶蓬和地板胶各3万套,汽车仪表板、前保险杠等注塑件8万套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9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申报单位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等手续。并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月将项目实施进度报我委重工业处及统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