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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岛栋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239091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青岛栋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江政发〔2023〕17号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10月13日21时16分许,在柳江区拉堡镇水工路1号金工车间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条令)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青岛栋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0·13"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方婉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韦光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南翔区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员:韦荣拉堡镇镇长


  韦志刚区应急局副局长


  舒立区工信局副局长


  覃金选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干警


  柳成琼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陈志红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阳成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股工作人员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