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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岑溪市住建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70869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岑溪市住建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岑建发[2018]85号


本局相关股室、二层单位,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当前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岑溪市住建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0日

岑溪市住建系统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当前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施工工地安全稳定,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实现全市住建系统“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中秋、国庆假期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成立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蔡耀文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陈武元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李克伦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负责人

  覃寒星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站长

  林淼森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副股长

  钟东升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岑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由李克伦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74-8234537。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质监站要结合“严管重罚惩防并举"专项活动要求,每季度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列入本辖区严管对象的工程每月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的隐患和问题。

  (二)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检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对各自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要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对深基坑、高切坡、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高大模板、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该组织专家论证的组织专家论证、该检测的检测、该监测的监测、该验收的验收,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坚决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秋、国庆期间继续施工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中秋、国庆期间停工放假的企业,要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三)认真抓好停工项目节后复工的安全监管。加强对中秋国庆期间停工、节后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严格执行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制度,严把复工安全检查关,未经监理单位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质监站各监督员在抓好项目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的同时,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重点跟踪,及时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消除隐患。各局在检查中坚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的项目,各企业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停工整改的,必须待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

  (三)强化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各企业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按照应急预案及时作出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援,妥善进行处置。中秋、国庆节假期,各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相关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报送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如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我局总值班室电话:0774-8222601。

  (四)认真总结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各企业要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有关信息。请各施工项目部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落实本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及值班值守情况总结报送至我局建管股,电话:0774-8234537,邮箱地址:jianguangu20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