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368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1年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9日
2021年6月9日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法函〔2021〕131号)及《中共贵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贵法办发〔2021〕3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新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思路新要求,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围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会议、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履行责任,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抓好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根据中央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广西、贵港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及时制定《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为推进新阶段法治交通建设提供优质“蓝图”。
(二)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禁止将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责任落实工作常态化。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围绕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质,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按照《2021年贵港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优化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加强清单管理,推进政府职能优化。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抓好动态清单管理。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统一部署,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依法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决策前,应当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及时清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以了解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行政裁量权是否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归档是否规范等。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持续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非现场执法,发挥非现场执法系统的科技优势;充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教育、指导约谈、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 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 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的稳定。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把审核关,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全面落实“双公示”归集和公开工作, 加强“双公示”信息录入,并加强日常履约监管,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贵港市交通运输市场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