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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储备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257042 

  • 发文字号:南粮办发〔2022〕42号
  • 公布年份:2022.05.10
  • 实施日期:2022.05.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储备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工作的通知

南粮办发〔2022〕42号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级粮油承储企业: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储备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工作的通知》(桂粮发〔2022〕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度夏度汛。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责任落实情况。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储备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工作的通知(略)


南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