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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气象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559450 

南宁市气象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我市已经进入雷暴多发季节,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学校平安,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南宁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我市是雷暴多发区,雷电灾害被“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列为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雷电具有强大的破坏力,其强大的电流、炽热的高温、猛烈的冲击波、剧变的电磁场,以及强烈的电磁辐射等物理效应,可以使建筑物、电气设备损坏,信息网络故障或瘫痪,甚至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和学生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与安宁,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气象灾害防御和安全保障服务的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防雷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抓好汛期防雷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针对汛期防雷安全工作特点,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全市安全大检查等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二、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建立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科普教育长效机制,认真抓好防雷科普教育宣传组织监管工作;要组织专家深入学校指导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科普专题讲座等科普活动;要共建校园科普教育基地;合力推进气象科普“进校园、进课堂、进书本",切实增强师生对雷电等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了解,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各学校要将雷电灾害防御日常知识和防灾减灾技能纳入校园科普、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板报、安全教育课、气象科普知识讲座、参观气象台站和气象科普馆等方式,提高师生和家长防雷减灾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履行防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雷技术标准要求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认真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对学校雷电防护装置开展安全检测,做到应检必检,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防雷安全隐患。同时,要组织做好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全面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有效。

  四、加强学校防雷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学校要针对雷电多发季节特点,根据防雷减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雷减灾责任制,做到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全面查清防雷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学校的建筑物、电教语音室、供(配)电房、计算机网络、通讯和监控系统等雷电防护装置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附件1《南宁市校园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阶段限时完成整改。

  五、加强督导检查

  8月底前,各县(市、区)气象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附件2《南宁市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检查清单及整改台账》),并及时督促、跟进整改落实。市气象局、教育局将适时组织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各地学校开展防雷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积极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防雷安全管理和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该项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各学校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联防联控,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学校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以问题为导向,在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聚焦学校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及事故易发点、安全隐患点等,扎实做好校园防雷安全自查、检查工作,全面确保防雷安全知识入脑入心、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防雷安全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防雷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坚决从源头上防范校园雷击事故,切实筑牢校园防雷安全防线。

  (三)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构建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防雷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压紧压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确保防雷安全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杜绝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盲区和漏洞。对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校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学校于7月8日前将附件1《南宁市校园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和自查报告报送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气象局将附件2《南宁市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检查清单及整改台账》于8月31日前按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气象局。

  南宁市气象局联系人及电话:法规科邓雯芮,5672407。

  南宁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安稳科蓝厚,5530695。

  附件:

  1.南宁市校园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

  2.南宁市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检查清单及整改台账

  

南宁市气象局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

  南宁市校园防雷安全工作自查登记表


  填表人:自查时间:年月日

  

学校名称

(盖章)

学校主要负责人

地址

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情况

□尚未建立

□单独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

□纳入本单位综合安全责任制

落实雷电预警接收方式情况

□无固定接收方式  □有固定接收方式

(具体方式:□手机短信 □电话 □电视 □广播 □互联网 □其他)

校园内建筑物等重点场所安装防雷装置情况

□全部未安装(未安装的建筑单体有     座)

□部分安装(共有建筑单体     座,已安装     座)

□全部安装(已安装的建筑单体数量:     座)

强弱电系统落实防雷措施情况(□已安装   □未安装)

已安装防雷装置开展定期检测与整改落实情况

□全部未检测(未检测的建筑单体有     座)

□部分检测(共需检测的建筑单体有     座,已检测     座,需要整改     座,已整改     座)

□全部检测(已检测的建筑单体数量:     座)

受委托检测单位名称:                                    

建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和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情况

□尚未建立

□单独建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和雷电灾害报告制度

□纳入综合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

上年度发生雷电灾害情况

(发生雷电灾害的次数、时间及灾害损失等情况,可另附页)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科普教育情况

□已开展 □未开展

  附件2

  南宁市学校防雷安全隐患检查清单及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员:联系电话:年月日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校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所在县区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存在隐患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复查单位

备注

注:所有检查的学校均纳入本清单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