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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荔浦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6214 

荔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荔浦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荔浦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玉清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莫桂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文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莫达伟县政府办副主任

  卢宇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阳超群县发改局局长

  张荔宁县住建局局长

  张海虹县水利局局长

  曾妍县旅游局局长

  陈卓钦县交通局局长

  吴诚谦县安监局局长

  古技县卫计局局长

  覃启志县教育局局长

  范国彦县文新广体局局长

  李忠波县气象局局长

  韦飞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莫三才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东义县水文站站长

  各乡镇一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卢宇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莫三才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都要成立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章,保护好地质环境,避免和减少人为地质灾害发生。要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负责组织动态巡查及隐患排查,提高群防水平;做好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快速组织临灾避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县直各有关单位对照《荔浦县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的要求,按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切实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荔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