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的工作方案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8.02.28
- 实施日期:2018.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的工作方案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月23日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2月27日自治区安监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暨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督促做好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后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现制定有关督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组组成
组长:黄文钦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黎健铭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李诗雄区安全监管局工作人员
邀请专家1人
二、督查时间
2018年2月28日至3月1日
三、督查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强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复工前的安全监管
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复工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六严禁"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防事故发生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自治区安监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暨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认真核查2017年以来特别是2018年春节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同时,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严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做好临时零售点未售出烟花爆竹的回收、代存等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零容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同时应加强巡查、监控和盯守工作。要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及时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
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的安全管控,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对春节后返岗的员工进行一次集中安全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的再教育再培训;要严格审核涉药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再教育;做好新员工新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工作,要做到上岗前必培训,培训内容要齐全,时间要足够,考试要合格。
(四)加强督查检查
区安全监管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办事处安监站在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凡是在督导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职责,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以及在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规定,把关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