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良庆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良庆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良政办函[2018]9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0日
良庆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紧急调度会议要求,为汲取哈尔滨“8·25"火灾事故教训,维护我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第十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环广西自行车赛、自治区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和民意导向,将火灾隐患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领域列为排查整治对象,因地制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全城区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遏制“小火亡人"火灾。
二、排查整治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开展群租房排查,全面掌握群租房底数,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即严格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对高层建筑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依法清理住宿人员;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凡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建筑,一律责令单位落实责任;凡通过“96119"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一律依法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排查出的场所单位,根据规模、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二)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行清单式、对账式整治,逐一明确责任,逐项推动整改。强化楼长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加大住宅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对高层建筑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依法清理住宿人员;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三)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根据《南宁市良庆区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良安委〔2017〕13号)要求,全力推动消除电气隐患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依法予以查处,涉及相关部门执法权限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四)集中开展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整治。开展至少一次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标准要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根据分级管理权限,城区住建局负责监管职权范围内的工地。
(五)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集中约谈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六)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把本辖区仓储物流场所火灾隐患突出、整改难度大的区域,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将仓储物流场所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道不畅通和消防水源不充足等问题,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或惠民工程项目,合理规划消防车道改造、公共消火栓建设,列出目标任务和量化推进表。
(七)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相关部门要加快建立“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安全网格员、农村社区辅警和警务助理等多元化力量组成的社会消防宣传队伍。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行业部门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经理人以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群的消防培训,培养更多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和专业人才。积极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改进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发挥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优势和作用。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责任。
1.建立清单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倒排时间表,逐一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时间安排。
2.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通过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等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督促各单位照单履职、排查、施策,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
3.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本级政务督查内容和领导督办事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督办,责令整改;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严肃追责。
4.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发挥各镇(街道)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作用,配合公安派出所、安监站、工商所等基层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等场所底数,逐一分类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切实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三分钟"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自救、电动车火灾防范、群租房火灾防范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良庆公安分局、城区综治办、住建局等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城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良庆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技术指导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加强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南宁市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社会单位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全面清洗一次油烟管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全部送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填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合格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全员进行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析研判本地、本行业的火灾形势,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采取“回头看"等形式,对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等开展高密度、高频率的督导检查,切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行业部门需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报送的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城区消安委办公室(电话:3496042,邮箱:1690019109@qq.com)。从9月份起,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于每月8日前,将上一月度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城区消安委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