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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6782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3年,所属生产力促进中心积极开展“两服务行动”,在促进区域(行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市科技服务工作进展良好。为调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桂林生产力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会议上,将对在2013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基层科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推进科技进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结合本地实际,较好地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功能作用,积极开展“两服务行动”,服务业绩显著。


  3.注重加强系统协同,积极拓展科技服务业务,方式方法有创新。


  (二)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技服务工作中,有新思路、新措施,实践中成效显著;在科研开发中高质量完成承担的科技项目,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热爱生产力促进事业,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推荐及名额


  (一)各县(区)科技局根据参评条件,负责组织所属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二)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各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参评条件,直接将推荐材料送至桂林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各县(区)科技局、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限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2—3名先进个人。


  四、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中心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推荐表纸质件于12月16日前报送桂林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以收到盖章纸质推荐表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施凤莲,电话:0773—2825452;


  E—mail:kjjgxk@sina.com


  地址:桂林市文明路2号(桂林市科技局高新科)


  邮编:541002


  附:


  1.桂林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2.桂林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