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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704947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桂农机办〔2021〕87号


各有关市、县(区)农机中心:

  为做好今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优特项目)和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以下简称甘蔗基地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优特项目和甘蔗基地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

  (一)优特项目。2021年下达的全州县生姜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13个优特项目。

  (二)甘蔗基地项目。2021年下达的武鸣区等5个甘蔗基地项目。

  二、验收的内容

  按照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含经批复同意调整的部分)的建设目标、内容和投资计划进行总结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当年项目建设实际投入:包括财政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示范基地建成(甘蔗机收项目的机收效率目标)、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总结完成情况。

  (四)项目总结验收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情况。

  三、验收的程序

  项目总结验收分为市级验收、自治区级验收两个环节。

  (一)市级验收(11月20日前)。市县两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自查初验,收集整理完善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后申请自治区级验收。

  (二)自治区级验收(12月15日前)。自治区农机中心组织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核验、汇总交流、反馈意见等方式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组的项目验收意见确定项目是否通过验收。

  四、需提供的材料

  各项目的市级验收、自治区级验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

  1.自治区的有关文件。主要包括下达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项目的通知、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和经批复同意调整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合同》等文件、材料;

  2.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文件。主要包括当地政府、农业、财政、招投标等部门涉及该项目的文件。

  (二)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总结;

  2.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机具配备情况,主要工作措施,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3.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形成的重要材料。例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机具配套方案、技术线路、对比试验方案及总结、项目培训方案及培训总结,机械设备招投标书及采购合同以及机棚库、宜机化改造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施工合同等材料。

  (三)项目建设的财务有关材料。

  1.申请拨付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报告;

  2.项目资金管理专用账簿及记账财务凭证等财务资料;

  3.项目资金支出审核、审批和发票等材料;

  4.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四)项目建设形成的宣传和示范推广的材料。

  1.项目建设的视频、VCD等材料;

  2.项目建设形成的标识、标牌等宣传的文字材料;

  3.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推介推广项目建设成效的材料;

  4.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重要音像、图片等材料。

  (五)项目验收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材料。

  附表1:2021年XX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表(参考样表);

  附表2:2021年XX项目验收评分表;

  附表3:2021年XX项目验收表(市级验收);

  附表4:2021年XX项目验收表(自治区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市、县(区)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实事求是,按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各有关项目县(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项目验收材料,保证材料整齐完整(不得缺项)。项目验收的纸质版材料要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供电子版)。

  (三)各项目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市级验收、12月15日前完成自治区级验收,验收期限只能提前不能延后。各项目完成市级验收后,请主动与自治区农机中心科技推广部莫清贵、覃勇同志对接联系自治区级验收工作,联系电话:0771-5630523、5647556。

  (四)验收工作完成后,将根据验收情况形成2021年项目验收的情况通报和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将情况通报各市,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同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市、县(区)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整改,直至整改完成为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附表1

  2021年XX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表(参考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2021年月日

序号

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目标

1

示范基地建设:建成××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原计划    亩,实际建成    亩)。

2

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总结形成了× 套××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甘蔗机收项目3.实现机收效率:  )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其中自筹资金

(万元)

1

宜机化改造

(1)改造示范基地内的机耕道路(原计划改造      亩(米),实际建改造        )。

(2)改造示范基地内的条形梯田(原计划改造     亩,实际建改造         亩)。

2

购置机械及配套机具

(1)

(2)

(3)

(4)

(5)

3

建设机棚库

原计划建设   平方米,实际建设   平方米。

4

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

原计划建设服务面积    亩,实际建设服务面积       亩。

5

6

7

项目宣传和示范推广

1

项目宣传

标识标牌、制作VCD

是否有标识标牌、VCD()

2

项目示范推广

其他

1

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2

采购或建设合同

注:项目建设内容可按实际建设情况填报

  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名):2021年月日


  附表2

  2021年XX项目验收评分表

  

序号

验收内容

分值

                 考评评分标准

自评分

验收得分

1

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20

按照经批复的《实施方案》和经同意调整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的(20分),根据每项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质量相应给分。

2

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

20

1.示范基地建设面积完成的(5分),没完成的,不得分;2.示范基地主要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的(5分);3.总结1套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10分),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相应打分(8-10、6-8、6分以下)。

3

项目建设实施示范效果

20

达到《实施方案》预期示范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示范带动产业化发展情况,每项5分),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打分(5分、4分、3分以下)。

4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

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的,得10分;出现使用资金不规范的,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拨付比例得分(6分),拨付比例达到80%的,得分6分,拨付比例50%以上、80%以下的,得5分,拨付比例50%以下、30%以上的,得4分,未拨付的,不得分;提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项目宣传情况

10

1.制作项目宣传视频(3分),根据视频质量相应给分;2.制作VCD(2分);3.制作项目宣传牌、标牌(2分);4.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和推介推广项目建设成效的(3分),省级以上的3分,市级的2分,县级1分。

6

总结验收材料

10

按照验收通知要求,提供项目总结验收材料齐全、完整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按时提供材料电子版和视频、VCD的,得2分。

7

加分项

项目所在市、县财政有配套资金(含项目工作经费)的,每配套10万元加1分。

8

一票否决项

1.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项目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的。

9

总分

验收组人员(签名):

  实施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表3

  2021年XX项目验收表(市级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组织验收单位:                    验收日期:

市级验收组组长:         职务/职称:       手机:

组  员:

(二)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投资

计划:   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自筹     万元。

实际:   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自筹     万元。

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项目实际实施内容

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

项目决算

情况

项目变更

情况

重大变更:

是否按规定经审批或审核备案

非重大变更:

是否按规定经审批或审核备案

项目档案

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项目验收

评分

项目验收总分:

项目加分、扣分情况说明:

验收意见

备注

本表一式四份,自治区农机中心,市、县(区)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各一份。


  附表4

  2021年XX项目验收表(自治区级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地址:                         邮编:

负责人:         职务:        手机:

是否完成市级验收:                市级验收日期:

自治区验收日期:

组织验收单位:

验收组组长:           职务/职称:       手机:

组  员:

(二)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投资

计划:   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自筹         万元。

实际:    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    万元,

地方配套       万元,自筹         万元。

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项目实际实施内容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决算

情况

项目变更

情况

重大变更:

是否按规定经审批或审核备案

非重大变更:

是否按规定经审批或审核备案

项目档案

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

项目验收

评分

项目验收总分:

项目加分、扣分情况说明:

(三)项目验收评价

自治区级验收评价

备注

本表一式四份,自治区农机中心,市、县(区)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