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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平台经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点播影院、旅游民宿等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396851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平台经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点播影院、旅游民宿等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发〔202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和中央、自治区、河池市驻宜各有关单位:

  《宜州区平台经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点播影院、旅游民宿等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


宜州区平台经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点播影院、旅游民宿等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方案


  一、平台经济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外卖电商平台;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大数据发展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河池银保监分局宜州监管组依职责职能分工负责监管。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委网信办: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属地平台经济信息内容管理。负责打击属地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二)区发改局:负责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平台经济领域有关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负责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负责平台广告导向监管,并对重点领域广告加强监管。负责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开展专利侵权纠纷投诉处理。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等。规范平台企业农产品溯源管理。

  (四)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统筹推进平台经济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管理等工作,规范平台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协调推进数字城市、数字乡村、数字信用、数字文化、数字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协调推动数字民生服务市场化发展。负责统筹推进电子政务网络、互联网监管平台等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将平台企业相关数据接入监管平台,推动各相关部门之间数据汇聚、安全共享,提升行业监管能力。负责管控非必要采集数据行为。负责推动制定云平台间系统迁移和互联互通标准。负责引导平台企业提升算法透明度与可解释性,促进算法公平。

  (五)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及应用普及。推动工业制造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个性化发展,实现“桂企上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负责商贸、流通服务行业涉及平台经济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涉及平台经济企业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检查。促进直播带货、智能导购、智能补货、虚拟化体验等新兴网络经营行为健康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跨境电商和建设海外仓。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承担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牵头组织健全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负责健全最低工资和支付保障制度,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职业技能等培训。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宜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领域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宜州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各方主体参与平台经济发展行为。

  (八)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交通布局,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建设,持续规范管理各类交通运输市场。

  (九)区文广体旅局: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以在线旅游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监管机制,完善网络巡查、情况通报、约谈警示等制度,推进在线旅游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规范在线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合作模式。配合相关部门维护通过在线旅游平台订票、订酒店、购买旅游产品游客的合法权益。负责规范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十)区司法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平台经济监管职能。配合相关单位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

  (十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引导互联网平台与农业深度融合,指导各有关单位、企业充分利用平台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销售等,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农业数字化基地建设,协助做好农资打假工作。

  (十二)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网络安全监察、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依规打击黑市数据交易、大数据杀熟等数据滥用行为。负责推动平台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态势监测通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十三)区税务局:负责平台企业税收监管,依法查处虚开发票、逃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十四)河池银保监分局宜州监管组:负责督促银行机构建立健全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控制要求。

  相关依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18号)执行。

  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含剧本杀、密室逃脱、鬼屋等场所)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由区文广体旅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依职责职能分工负责监管。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文广体旅局: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的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剧本娱乐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四)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负责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五)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依据:按照2022年6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执行。

  三、点播影院(经营性私人影院、影吧等)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河池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宜州大队、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依职责职能分工负责监管。

  相关依据:按照《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14号)执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二款“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四、旅游民宿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由区文广体旅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消防救援大队,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等部门依职责职能分工负责监管。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文广体旅局: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的标准,指导旅游民宿等级申报、评价工作,开展等级民宿服务质量培训,旅游民宿推介工作,定期更新、发布旅游民宿等级名录。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民宿建设工程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建设。

  (三)区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旅游民宿建设用地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

  (四)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旅游民宿的登记备案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旅游民宿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消费维权及其他工作。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旅游民宿卫生监督管理,做好旅游民宿经营场所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审查;加强对旅游民宿日常经营中的卫生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六)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者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指导开展旅游民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旅游民宿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七)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负责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民宿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八)区农业农村局、税务局、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旅游民宿经营的相关指导和监督工作。

  相关依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7号)执行。

  以上新兴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如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有新的规定的,按国家、自治区和河池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