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材料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南建质安〔2018〕171号
- 公布年份:2018.12.05
- 实施日期:2018.12.0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评定材料的通知
南建质安〔2018〕171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项目: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请纳入“南宁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中归口我委进行风险管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自评,并提交资料台账以供审核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6日
二、自评程序
(一)项目部参考《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资料汇编》(以下简称《资料汇编》)对项目施工现场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和管控,编制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包括《资料汇编》附件表1-表9),上报企业;
(二)施工企业根据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和材料,对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并根据各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汇总需要企业进行管控的风险,编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包括《资料汇编》附件表3、表6、表7、表8、表9);
(三)施工企业根据《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暂行)》(南建规〔2017〕11号),结合各项目的风险管控情况,对本单位风险等级进行自评,并将结果和资料台账提交到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供审核评定。
三、应提交材料
(一)《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暂行)》(南建规〔2017〕11号)所涉及资料台账;
(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企业需要管控的风险相关台账,包括《资料汇编》附件表3、表6、表7、表8、表9)。
四、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17日-19日
地点:金花路3号1楼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五、咨询与联系
市质安协会:周子诚0771-5526303
市城乡建委:蒋智航0771-5787283
六、其它
(一)所有附件及其资料在我委官方网站(http://www.nnjs.gov***/)下载。
(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为年度重要工作,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提交将纳入企业信用考评,并将企业风险等级提高至最高级别。
附件:
1.2018年归口市城乡建委风险管控的企业和项目名单.doc
2.《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资料汇编》.doc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