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460525
- 制定机关: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罗交复字〔2023〕11号
- 公布年份:2023.12.07
- 实施日期:2023.12.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罗交复字〔2023〕11号
韦大祥代表:
您在自治县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缮乔善乡乔善社区养老院门前至天宝二级路交接处路面的建议,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我单位牵头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我单位收到此建议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办理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目标和办理时限。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开展乔善乡乔善社区养老院门前至天宝二级路交接处路面的相关前期工作。为了促进项目前期工作的尽快完成,我局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设计单位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在乔善乡人民政府、乔善社区的配合下,对乔善乡乔善社区养老院门前至天宝二级路交接处路面进行了实地勘测,并要求设计单位尽快完成了该项目的设计及预算工作。全长0.248公里,预算总投资39万元,其中建安费32万元,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1612平方米。
为落实项目资金,我局多次向有关县领导请示汇报,也积极主动与县发改、财政、乡村振兴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汇报,希望能多渠道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经多方努力争取,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落实,施工单位已于11月20日进场施工,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施工任务。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致函。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