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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持续性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3978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持续性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国土资字[2017]143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

  6月24日,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叠溪镇新磨村突发山体高位垮塌,造成40余户100余人被掩埋,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抢险救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分别为做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近期,我市出现连续性暴雨、局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过程,且降雨仍将持续,据气象部门预测,本月27~28日全市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29日全市大雨转中雨、局部暴雨。本轮降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26日启动桂林市洪涝灾害Ⅲ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持续性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市人民政府、市局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各单位要务必高度警醒,清楚认识到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做好持续性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精心组织,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务必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防死守,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做到对灾情隐患了如指掌

  各单位特别是暴雨集中地的县(区)局,要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对所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特别是学校、旅游景点、城镇、乡村等人员集中区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督促监测人员上岗到位。要提前通知相关责任人将居住在危险区域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妥善安置,要做好林区作业点、矿山、尾矿坝、切坡建房、河道边建房等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防范工作,对农村危旧房、学校校舍等要开展隐患排查,提前消除隐患。巡查排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疏散撤离危险区内受威胁的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落实值班、灾情报告制度,做好监测和预警,切实履行职责

  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分局要加强应急值守,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值班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强降雨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无人值守和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离岗等现场。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和天气情况,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专人负责、续报完整”。

  四、加强督查检查,将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各项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局将对各单位的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工作开展抽查检查和督导,并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持续性强降雨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对因执行不力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桂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