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大新华侨经济管理区:
《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高效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控制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依据《崇左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控制能力。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三)坚持分级联动,部门配合,各司其责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防控工作。当发生一、二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报告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并按自治区部署开展应急工作,当发生三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时,按《崇左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报告市林业主管部门,并按市部署开展应急工作。当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时,应立即起动本预案。
四、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确认
在同一时段,在较大的地理区域内暴发流行,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将会使林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从国(境)外新传入的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或本土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确认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林业有害生物包括:林业植物病害、虫害、有害植物、鼠害及其它有害生物。
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核实,林业主管部门确认。
五、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级
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为四级。
一级: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自治区范围内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事件。
二级:林业有害生物导致森林植物叶部受害,相对连片面积1万公顷以上,枝干受害连片面积0.1万公顷以上。
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在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相对连片成灾面积超过0.5万公顷;以及首次在崇左市范围内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事件。
四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在县级范围内发生,相对连片成灾面积超过0.3万公顷;以及首次在县级范围内发现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事件。
六、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报告
县林业局负责县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将测报信息及时上报到上一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新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发生或林业有害生物大面积暴发成灾、危害损失严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林业局或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报告。县林业局或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确认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时,县林业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到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七、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大新县人民政府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防控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县林业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新广局、工商和质监局、气象局、环境保护局、卫生计生局、大新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
县应急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八、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林业局
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防控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县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防控方案,负责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调查、监测,发布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趋势预报,提出对应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意见,做好防控工作所需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对防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促使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县财政局
负责筹措下达中央、自治区和市、县财政安排的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督促建设单位应要求供货商对应施检疫的产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建设项目涉及苗木和松木质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标文件中,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申请复检。
3.监督县城区规划范围内项目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材料。
(四)县交通运输局
1.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运输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应禁止运输。
2.配合林业部门在疫区及周边地区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
3.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建立高速公路两侧森林长廊的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协同机制,配合林业部门开展防控工作。
(五)县水利局
1.水利工程项目涉及苗木和松木质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文件中,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向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申请复检。
2.监督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材料。
(六)县文体新广局
做好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七)县工商和质监局
负责协助林业部门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集散地、市场及加工企业等场所进行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播。
(八)县气象局
协助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报,适时面向公众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为科学防治提供准确依据。
(九)县环境保护局
负责组织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危害评价工作。
(十)县卫生计生局
负责组织对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人员健康作相应的医疗保障指挥工作。
(十一)大新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1.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建设单位应要求供货商对应施检疫的产品及包装材料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采购涉木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供销合同,及时申请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复检。
3.监督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材料。
(十二)中国邮政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分公司
负责组织邮政等快递包裹检查,凭《植物检疫证书》承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防止疫情通过邮政等快递包裹进行传播。
(十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新分公司
1.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直接从集团公司下发购销合同的,负责与集团上级部门沟通,在购销合同中增加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条款;对市内涉及公开招标的自主采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相关规定。采购涉松木质材料设备的,及时申请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进行复检。
2.监督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材料。
九、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对不同级别的灾害分别作出应急响应。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灾(疫)情时,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崇左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在未启动应急预案前,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由县林业局具体负责。
十、灾情应急控制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集指挥部成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控灾工作。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灾方案。
(三)决定启动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和设备以及应急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或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
(四)组织救灾专业队伍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
(五)及时报请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防治区和保护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害的扩散蔓延。对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根据疫情的发生情况,逐级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交通道路上设置检疫检查站(点),实施检疫检查,封锁疫情。
(六)加强对灾害现场和灾害发展趋势的监测,向群众宣传相关防控知识、政策和法规;同时对人、畜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有害生物,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七)必要时,报请县政府协调交通、公安、邮政、工商和质检、农业等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十一、灾(疫)情公布
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信息由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授权单位按照规定发布。一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由国家林业局按照规定发布;二、三、四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有关信息,分别由自治区、市、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布。宣传、新闻媒体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必须经同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十二、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县、乡(镇)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对充足的应急防治物资。县林业局负责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实验室、检疫检验实验室、林木种苗及木材除害设施、物资储备仓库、交通、通讯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药剂、器械等有关物资的储备。
(二)资金保障
将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交通和人工的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建设和完善林药(械)物资储备库。实施应急防治的地区,县财政按照防治面积给予一定的补贴;强制防治的费用由国家承担,所需的资金由县级财政按一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1.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对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测的主要任务是对新发生的有害生物进行检验鉴定。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包括林间调查、调查数据汇总处理、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防治技术指导包括防治技术研究、防治预案制定和防治技术培训。通过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防治预案、药剂(药械)筛选结果等制定防治技术方案,依此指挥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并进行防治技术培训。
2.县林业局负责辖区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和防治技术指导。
(四)机构人员保障
县林业局要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配备适应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与应急防治技术保障体系。
十三、防治工作督导
县林业局要根据防治预案规定,督查各项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包括人员、资金、物资、技术的落实和灾害防治效果等。并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抓好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十五、应急结束
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确认灾害已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由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结束,并报崇左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终止应急,转入正常工作。
防控工作结束后,县应急防控指挥部写出应急防控工作总结,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呈报县人民政府,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防控指挥部,根据防控工作情况,对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于防控工作不力,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
本预案由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关于启动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
2.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基本情况事件报告表
附件1
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
(文本格式)
**指挥长:
**乡镇林业站(林场)于**年**月**日向我办报送了**乡镇(林场)可能发生**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报告。经确认,在该地发生了**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达到四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建议启动《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由我办协调成员单位与灾害发生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林业站、林场,开展灾害除治工作。
三、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案)组抽调**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督察灾害处置。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大新县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2
大新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基本情况事件报告表
[]号
报告单位:(盖章) 签发人: 报告时间: |
重大生物灾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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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有害生物名称、信息来源、发生区域、发生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发生趋势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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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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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 联系方式: |
抄报: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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