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683022
- 制定机关: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柳建管字〔2021〕82号
- 公布年份:2021.11.11
- 实施日期:2021.11.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的通知
(柳建管字〔2021〕8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和完善我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建筑市场环境,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服务水平和企业市场信誉度,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柳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柳建管字〔2021〕38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综合评价检查内容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进行生产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情况。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柳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分项评分表》。 综合评价考核时间
检查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具体时间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综合评价考核对象
检查对象:市区及五县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正常生产和经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综合评价组织实施
市建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组建诚信综合评价小组。
各县住建局参与市建管中心在其辖区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协会配合市建管中心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工作要求
全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本次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做好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的相关准备工作。本次检查采取自检自查和组织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根据《柳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分项评分表》准备相关材料并形成列表。我局将对列表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凡存在漏报瞒报的均视为造假行为。
附件:柳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考核分项评分表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