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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交通局关于对资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43605 

资源县交通局关于对资源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通乡镇(梅溪、瓜里)直达资源县实验中学班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农村客运班车的开通和运行有严格的规定。梅溪、瓜里直达资源实验中学班车将会打破现有运输市场秩序,不利于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为了方便资源县实验中学教师、学生乘车,2017年年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1路公交车线路延伸至实验中学,公交车起点为城北车站,终点为县公安局,且有县城至中峰公交途经实验中学门口,基本能满足实验中学教师、学生乘车。请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


资源县交通局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