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 发文字号:桂旅[2003]120号
- 公布年份:2003.12.19
- 实施日期:2003.1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
桂旅[2003]120号
随着“金旅工程”的推进及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我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旅游行业管理正在向信息化和网络化方向迈进。特别是“广西旅游行业在线管理系统”的建设,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但在旅游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旅游网络安全管理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为了保证我区旅游信息网络安全、健康运行,希望各单位加强旅游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本系统及本单位的旅游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应从防火墙硬件、软件以及人员等方面加强对网络的监督维护,并建立网络值班制度,保证网络安全运行,防止反动、邪教、淫秽、迷信等不良信息入侵各自的网络系统。
二、各单位要明确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人和具体业务、技术人员,并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三、各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知识。对网络安全方面不太清楚的知识,应主动向专家咨询。
四、“广西旅游行业在线管理系统”内的网络用户应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责任。自治区旅游局不对该系统内除“广西旅游在线”网站以外的其它所有用户的网站负安全责任。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旅游旅游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抓好这一工作。一定要严格管理,责任到人。自治区旅游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的旅游信息网络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200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