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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及项目用地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法宝引证码】CLI.14.3810880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及项目用地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经市政府审批同意,为加快推进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及项目用地转让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承担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及项目用地资产评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目的: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及项目用地转让开展资产评估聘用相应的中介机构。

三、项目概况: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规划总占地面积约58亩,其中生态停车场占地2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交通客服中心、生态停车场工程及附属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05亿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7200万元。

四、南宁市交通客服中心项目及项目用地资产评估工作要求在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服务收费: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广西区物价部门最新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

六、工作步骤:(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29日止,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下午6点。(二)报名时间截止后,选聘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3至5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书。(三)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书面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五)选聘人和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资格要求条件:(一)必须入选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备选库。(二)中介机构近三年在资产评估中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记录的。

八、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九、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1867712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