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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39837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恭政办[2018]5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中心),区、市驻恭城各单位:


  《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项目

序号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加强源头治理

1

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建设农药追溯体系管理。

县农业局

县工商质监局、公安局

2

采集土壤,根据土壤养分丰缺,提出作物的施肥建议,提供合理的化肥施用量。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

2018年土壤重金属综合治理试验示范项目,增施有机肥,有机硅,降低作物对重金属吸收率。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4

要求各农资店建立进货和销售台帐制度,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上报县农业局;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台帐制度、完善农药进货与使用记录。

县农业局

县工商质监局

5

以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及兽药基础数据信息平台,完善养殖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销售、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兽药停、休药期管理;严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二、积极防控风险

6

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强化重点品种风险监测。

县卫计局

县疾控中心

7

密切关注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及时调查分析引发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原因。

县卫计局

县疾控中心

8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加强政策性粮油检测。组织开展粮食质量调查,发布质量信息。妥善做好超标粮食监管处置。

县粮食局

9

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验力度。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0

加强群体性食物中毒防控。重点防控学校、旅游团餐、重大活动接待宾馆饭店、农村集体聚餐等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中秋、县庆、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月柿节、盘王节等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县食安办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卫计局、农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三、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1

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组织兽药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12

加大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力度。

县食安办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工信局、农业局、卫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13

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夏季百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农药质量抽查行动。

县农业局

县工商质监局、公安局

14

县级每年完成2100个样品,各乡镇每年完成1000个样品。县农贸市场每年完成3900个样品的农残检测,按季度将检测结果予以通报。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5

加强酒类产品、小油坊、包装饮用水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6

加强酒类产品、小油坊、油炸食品(如油条)以及早餐店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县卫计局

县疾控中心

三、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7

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县卫计局

县教育局、疾控中心

18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县食安办

县农业局、工商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19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县食安办

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20

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县食安办

县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工信局、文旅广体局

21

严格实施“三小"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划定摊贩经营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试点,提升“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水平,提高“三小"食品安全满意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惩违法犯罪

22

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县公安局

县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3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

县公安局

县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24

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

县工商质监局

25

落实处罚到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6

进一步加大食品相关产品执法打假力度。

县工商质监局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7

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每年召开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培训会,签订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状,将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8

加强风险监测、扶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产品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检验,杜绝农残超标农产品采收上市。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9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重点食品品种逐步推行体系检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0

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保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1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县教育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2

推广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的经验做法,提升“三小"食品生产经营水平,提高“三小"食品安全满意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市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3

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县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34

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制度、“黑名单"制度、主体考核制度等。

县农业局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5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

县粮食局

36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工信局

37

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发改局

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38

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在三江、龙虎、观音3个乡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50亩以上的示范点,每个乡新建1个连片200亩以上示范园;在其他乡镇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100亩以上的示范点,每个乡镇新建1个连片500亩以上的示范园,年内各通过1个自治区乡级示范区的认定;力争建成2个连片1000亩以上的县级示范区。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39

积极开展生态养殖业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40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县粮食局

41

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专项升级。

县工信局

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42

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完成率达到90%以上,7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43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阳光餐饮"、校园绿色餐饮、网络订餐“净网"、小餐饮服务质量提升、量化分级及色标管理等“六项"行动。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44

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食品企业采用冷链保鲜。

县工信局

七、加强能力建设

45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

县食安办

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6

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

县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

47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执法装备。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能力建设

48

推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库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49

各乡镇建立检测室,有人员、有场地、有检测仪器设备和配套设施,及其有快检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的人员。

县农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50

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县粮食局

51

至少有一家农贸市场设置快检室。农贸市场快检覆盖率达100%,入场销售者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

县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52

县农贸市场检测室日常抽检每天抽检100—120个样品。

县农业局

县市场管理中心

53

县疾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达标率达85%以上。

县卫计局

县疾控中心

54

落实食品安全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

55

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取得阶段性成果。

县食安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56

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工作。

县农业局

八、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57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支持新闻媒体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恭城活动,营造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

县食安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58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课堂

县教育局

59

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60

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

县农业局、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

九、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61

制定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的具体措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实施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各乡(镇)人民政府

62

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

63

开展对下级政府的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和评议考核,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

县食安办

64

机构改革过渡时期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平稳过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65

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