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869266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来宾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来政办函〔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来宾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5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来宾市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市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


  范;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杨远艳 副市长


副主任:方  萍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廷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唐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兼)


        余崇年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麦卫明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黄彦妮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旭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红英 市科技局副局长


        蔡  华 市工信局副局长


        黄大忠 市民宗委副主任


        杨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兰勇 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广仓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罗凤纨 市人社局副局长


        谢  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韦  壮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麦加龙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


        马晓伟 市卫健委副主任


        黄学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覃凤红 市医保局副局长


        黄  煦 柳州海关副关长


        彭耀腾 市通信管理办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廷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彦妮兼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委员会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人员由召集人决定。


  (三)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