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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防损和保险理赔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2210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做好2012年防灾防损和保险理赔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保监发〔2012〕53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
  进入4月以来,我区局部地区出现了冰雹、强降雨等洪涝灾害性天气以及突发地陷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较大损失。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入夏后我区局部地区将陆续受强降雨和台风影响,突发洪水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大,气候特征总体上复杂多变,防汛抗灾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年广西保险业防灾防损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管理和灾害损失补偿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为全面建设“平安广西”、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防灾抗灾意识
  各保险公司要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防范风险的敏感性,高度重视防灾防损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今年防灾防损工作部署,将主汛期的防灾防损工作作为近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充分认识防汛抗灾工作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防止工作疏忽和处置不当造成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
  二、完善预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对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内承保的业务及人员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客户防灾防损档案,科学制定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对大型承保标的或高风险标的实行个案管理,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主动服务,充分利用自身的信息和技术优势进行风险评估,指导帮助企业制定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做好突发灾害事故的防御性准备,尽可能地降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
  三、加强联动,提高防灾防损主动性
  各保险公司要主动加强与水利、水文、气象、安监、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灾害风险数据信息采集,及时获取台风、暴雨和洪水等气象及防汛信息,掌握天气、雨情、水情的变化情况,不断提高防灾防损工作效率。加快防灾防损监测和风险评估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传递及利用效率,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促进保险防灾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实现由应对风险向管理风险转变。
  四、服务民生,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一旦灾情发生,各保险公司要及时快捷地做好查勘调度及理赔等售后服务工作。各保险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保险查勘理赔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公司资源,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要求,认真部署和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理赔服务措施,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得力,保障充分。各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过程中要加强部门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和有效利用各种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提高保险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尤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的理赔案件要建立“绿色通道”速查快赔,更好地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
  五、大力宣传,弘扬防灾救灾精神
  各保险公司要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广西保监局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及行业特点,加强宣传引导,按要求及时上报保险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信息和政务信息,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四个一”活动,即阅读一本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一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的讲座,分享一次避险经历,开展一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各公司要适时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多类型多现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弘扬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精神。
  六、明确责任,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各保险公司要健全一把手负责的防灾防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测巡查和研判预警,完善重大灾情的上报程序,加强防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应急准备。各公司在主汛期内,应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无阻,严格遵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和程序,发生重大灾情和理赔案件及时处置并报告广西保监局。
  联系人:陈强 李蕊
  联系电话:5536817 5566910
  邮箱地址:gxbjjcxc@126.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