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资源县车田苗族乡“1110”伤人事故调查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41773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资源县车田苗族乡“1110”伤人事故调查小组的通知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资源县车田苗族乡“1110”伤人事故调查小组的通知
资政办发[2018]84号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11月10日上午,资源县车田苗族乡发生一起新建平板桥坍塌伤人事故,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为查清事故原因,从中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资源县车田苗族乡“11.10"伤人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惠忠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唐朝科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石永忠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易满林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堂雄县人社局副局长
雷通云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传勇县安监局综合股股长
杨帆县公安局车田派出所所长
调查小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认真细致开展调查、收集证据,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意见以及预防措施。调查小组在事故调查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