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节约用电工作保障生活生产正常秩序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8663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节约用
电工作保障生活生产正常秩序的紧急通知
(南府办[2004]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近期以来,由于我区区外受电减少,区内发电量下降,电力缺口进一步加大,我市电力供需矛盾突出。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全市生产、生活的有序用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市直属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大量使用空调的场所和城市亮化工程采取必要的节电限电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直属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用电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率先垂范,厉行节约,带头自觉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各级各单位的节电限电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指定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好落实。 市直属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和全市辖区内的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自即日起到2005年5月1日,一律停止使用空调,由供电部门对空调电闸进行贴封,办公室照明应减半使用,有多台电梯的应减半使用,自动扶梯只开上行扶梯,下行扶梯全部关闭。 除重大节假日和节庆活动另行通知外,全市各种广场灯、广告灯、景观亮化灯及所有霓虹灯(除便民指示牌外)全部停用,市区道路路灯减半照明,机场高速路和快速环道路灯全部关闭。 市电力调度管理部门要组织好企业错峰避峰用电,鼓励企业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努力降低电能消耗。鼓励企业购买自备发电机组发电,减少电网供电压力。 全市装见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单位,在市电力管理部门和供电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分期分批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切实落实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措施。 供电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我市配电网络结构,对生产用电与居民生活用电同一线路、高效高产企业用电与低效低产企业用电同一线路的结构实施改造,实现居民用电与生产用电分离、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分离、直供用户与非直供用户分离,科学合理的进行电力调配。 严肃电力调度纪律。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检查小组明察暗访,供电部门要加强用电管理检查,对浪费用电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执行计划用电措施不到位的企事业单位要采取直接限电措施。 各新闻媒体要做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的宣传,及时播报电力供应信息,促进全社会增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