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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209973 

桂林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桂林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国庆期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专题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各县区民政局和系统各“窗口单位”和各类福利养老机构,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稳定工作问题隐患大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市本级福利院、福利医院、救助站、公墓所、殡仪馆和县、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五保村,以及各类民办养老机构,要加强单位消防设备安全检查,对老化的用电线路设备,及时进行改造更新;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加强服务监管,严防服务对象用电、用火不慎引发火灾事故。二是强化服务制度管理,建立完善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监护到位,责任到人,防止服务对象走失和监护不到位引发的其它责任事故。三是加强服务机构食堂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食品采购、环境卫生、餐具卫生管理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四是加强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危旧房屋设施,应及时修缮或停止使用;加强墓园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设施失窃、盗墓等责任事故。五是抓好民政信访、接访工作,对上访问题突出的民政服务群体,要做好情况摸排,准确掌握动态,组织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稳控工作,千方百计稳控在当地,防止出现大规模集访事件。如出现失控情况,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要服从市联席办的统一安排,迅速在第一时间到达集访现场,稳妥进行接访处置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逐级落实到位


  各县(区)、各单位节前要组织开展对本系统各单位和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责任制情况,管理监督责任分工是否明晰、是否落实、是否全覆盖;各类防范措施是否严密,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类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各种操作流程是否规范。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规定整改时限,一抓到底;对整改不彻底的,责令重新整改,切实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检查、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各县区对辖区乡镇“三院一村”福利养老机构和老年公寓等民办养老机构要进行专项检查,指导督促机构单位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加强节日值班,落实应急预案


  自10月1日至10月7日,各县(区)民政局和系统各“窗口单位”、各类福利养老机构要建立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移动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联系畅通。同时,要制定落实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迅速启动民政部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职责。


  请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二层单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2886268,邮箱:mzj2886268@163.com。


桂林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