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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4604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质监发[2017]40号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质监局,广西特检院桂林分院,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2017〕125号)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绷紧岁末年初安全弦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规律特点,加强风险监测与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二、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实施精准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针对本地区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以季节性使用设备和多发事故为重点,在元旦、春节之前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医院、交通枢纽、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景区、游乐园等公众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擅自复产复工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要严格事故查处,健全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保障安全、服务民生,全力做好安全工作。


  三、持续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收尾工作


  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强化跟踪,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到位。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发现仍未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其管理部门整改,对照清单查漏补缺,认真总结梳理,抓好收尾工作,确保善始善终。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增强风险管控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提升隐患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凝练固化为工作制度,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四、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各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手机在开机状态,在获悉所在辖区发生特种设备或质量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后要立即组织对事件进行必要的核实和初步研判,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市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应妥善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于放假前3个工作日将值班表报送至市局值班室。节假日值班期间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市局将对不按时“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通报。


  各特种设备监管单位在人机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要增强大局意识,努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为本地区岁末年初的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