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西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靖西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靖西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9日
靖西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提高我市预防和处置溺水事件的能力,能够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助、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溺水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一)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振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廖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政研室主任(兼)
黄日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李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梁恒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向荣市教育局局长
孔祥文市财政局局长
韦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伟市民政局局长
王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农振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农祥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强市水利局局长
廖有来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杨景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凯市气象局局长
李富瑶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万逢才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黄雨舟共青团市委书记
叶艳珍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梁育院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职责:负责协调防溺水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当溺水事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求援。全力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陈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员组成。
(二)应急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组
组长:李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组员: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相关人员安、各学校校长
职责:负责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与各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安全管理。
2.现场指挥组
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组员:各乡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求援情况,提出处置意见,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指令、命令,指挥现场处置;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指挥抢救伤员,采取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的有效措施;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质,指挥现场救护。
3.现场救护组
组长:杨景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组员:市卫生健康局相关人员,人民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和各卫生院院长
职责: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和落实施救措施,迅速开展施救工作,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治。
4.事故调查组
组长:李富瑶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组员: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学生溺水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事故责任认定。
5.信息联络组
组长:黄日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李鹂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兼)
陈向荣市教育局局长
组员: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相关人员
职责: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正确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必要时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呼救求援,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处理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6.善后处理组
组长:陈向荣市教育局局长
组员:市民政局、信访局相关人员、教育局相关工作成员,各学校校长
职责:负责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师生的家属慰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保险公司对溺水学生进行理赔,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快速反应,各工作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赶到事发地点,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对超出本职能部门处理能力的,要立即报110或120请求救助,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
(二)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及政策扶持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事件处理信息,加强舆论引导,总结经验教训,搞好宣传教育,并从资金、物资等方面对遭受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予以支持和救助,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三)实行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撰写书面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四、其它事项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职责,成立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各学校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预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