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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31349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南财经〔2023〕276号


马山县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3〕8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水安全保障工程。

  请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在1年内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桂发改投资〔2023〕528号及桂发改投资〔2023〕593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各资金使用单位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及具体项目建设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汇总资金使用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形成本地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汇总后,形成我市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市财政局。预算执行中,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跟踪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各资金使用单位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材料报送流程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

  附件:

  1.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略)

  2.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主要支流治理项目)

  

南宁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2日

  附件2

2023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主要支流治理项目)

  单位:万元  

地    区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科目

备注

南宁市合计

7,000.00

县级小计

7,000.00

马山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六朝水库扩容工程

7,000.00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地区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科目

备注

南宁市合计

36,000.00

市本级小计

36,000.00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宁市邕江防洪排涝泵站改扩建一期工程

11,884.00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南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南宁市石埠堤改扩建工程

21,251.00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河南东堤西园段

2,865.00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