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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4·16”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95320 

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4·16”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9年4月16日20时45分,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供电段在国铁凭祥口岸物流中心大门外侧(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工地)检查凭祥南站铁路片区生产生活供水主管道过程中,发生土方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决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组成

  组长:覃万宁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廖国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安豪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成杰市纪委预防宣教室主任

  成员:郭辉德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蒙宏杰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天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书赛凭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峰市那艾派出所警长

  甘英露市总工会保障部副部长

  艾建荣市应急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黄伟杰市应急管理局干部

  陈永严市应急管理局干部

  二、事故调查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和措施;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拒绝。

  (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要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2019年4月18日